Privacy policy
个人信息保护宣言
本司一贯持有在业务活动中正确且切实使用个人信息是企业的重要责任这一认识,不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款,而且遵循着大塚集团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不断为个人信息的切实管理和保护做出努力。
2011年7月8日
大塚化学株式会社
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岛丈治
基于[个人信息保护关联法律]的公示事项
基于个人信息保护关联法律(以下称为[个人情报保护法]),公开下列事项。
1. 关于个人信息使用目的的公示(法规第24条第1项)
本司所保有的个人信息为以下目的而使用
A、个人信息以及所保有之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
[个人信息]的类型 |
使用目的 |
赠品,样品等宣传活动中奖者以及问卷调差参与者的个人信息 |
为了联络活动中奖者,提供和发送奖品。 作为非指定私人信息统计数据,为本司产品,服务的研发,改良而服务。 对获得许诺的对象发送电子邮件,广告专送以及邮包。 |
本司网站会员的个人信息 |
按照本网站会员条例规定提供服务,介绍以及会员管理。 对获得许诺的对象发送电子邮件,广告专送以及邮包。 咨询·资料申请的对应。 |
本司主办·协办的讲演会·研究会·文娱活动等活动的参加者的个人信息 |
讲演会·研究会·文娱活动等活动的运营和介绍。 作为非指定私人信息统计数据,为本司产品,服务的研发,改良而服务。 |
工厂见学,公司见学的参加者的个人信息 |
联络见学参加者,发送关联资料,发配旅行票据,协调见学目的地等。 |
与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的个人信息 |
业务往来关联义务的履行以及权利的行使。 业务上必要之信息的联络。 |
审计局人员等公职人员的个人信息 |
必要许可的取得,事故发生·产品召回等情况发生时的报告 其他业务上必要之信息的收集与联络。 |
本司加盟团体的参加者·会员的个人信息 |
加盟团体的活动以及业务上必要之信息的收集与联络。 |
本司设施附近居民的个人信息 |
本司设施与近邻社区的必要联络,说明等。 |
应聘者的个人信息 |
招聘相关的联络,选考以及办理进公司的手续。 |
退休,离职者的个人信息 |
退休金的支付,公司信息的提供,聚会的对应联络,离职者管理等。 |
B、关于共同使用
1.与咨询内容或者产品有关的作为制造贩卖主体的各个公司关联人员的共同使用
为了对应咨询内容而进行联络所需的个人信息,合理地而且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大塚集团以及与产品有关的作为制造贩卖主体的各个公司关联人员。此外,关于客户的信息也会做同样的处理。
共同使用的项目 |
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
共同使用者范围 |
共同使用时的责任管理者 |
咨询·资料申请,谈话·投诉提出者的住址,姓名,年龄,性别,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咨询内容等。 |
确切对应咨询等事项。 将个人信息作为非指定统计数据,运用于产品,服务的研发,改良改善。 |
大塚集团以及与产品有关的作为制造贩卖主体的各个公司。 |
大塚化学株式会社。 |
客户的公司名,地址,所属,职务,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
业务上必要信息的联络,债务的支付等。 |
大塚集团以及与产品有关的作为制造贩卖主体的各个公司。 |
大塚化学株式会社。 |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法规第23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3号,第5项)
去以下情况,本司不会在未经得当事人通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1.为了达成使用目的,本司向施行切实监督业务的机构,代理店等提供个人信息。
2.为了在符合使用目的范围内顺利地开展业务,事先通知当事人,或者进行公示后,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共同使用对象。
3.基于相关法令的场合。
4.为了保障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情况下,同时又很难获得当事人同意的时候。
5.为了提升公众健康或者是促使儿童健康成长。
6.必须协助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者委托受理方履行法令规定的事务时,而获得当事人的同意有可能妨碍到该事务进行。
7.本司合并,分公司化,业务转让等情况下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
3.关于个人信息的公示,订正以及停止使用(法规第29条)
若需要申请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的通知],[公示],[订正,追加或者消除](以下用[订正等]表记),[使用停止,消去或者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下用[使用停止等]表记)或者进行投诉,请点击下记链接。
关于公示等的请求,投诉·商谈手续
4.对于个人信息的咨询·投诉的应对(法规第24条,法规第31条)
关于个人信息使用的咨询·投诉等,请先联系下记部门。本司会尽力切实而迅速的应对。
受理窗口 |
〒771-0193 大塚化学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
受理时间 |
9:00 - 17:00(周一~周五) |
5.关于所属的认定个人信息保护团体
大塚化学株式会社是经日本厚生劳动大臣所认定的,认定个人信息保护团体日本制药集团联合会的会员。该联合会也会受理会员的,关于个人信息使用的投诉·商谈事务。
受理窗口 |
〒103-0023 日本只要团体联合会 个人情报保护中心 |
受理时间 |
10:00~16:00(土日祝祭日、年末年始その他所定の休日を除く) |
6.关于改订
本司一直致力于个人信息使用的优化,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今后也将会继续努力。也因为这样,本公示事项的内容有时会不发出更改预告便进行改订,敬请谅解。
2005年4月1日 制定
2009年10月8日 改定
关于电话录音
本司个人信息咨询窗口为了正确把握顾客的意见与期望,从而切实进行对应,以及为了进行以提高对应质量为目的的培训,来电皆会被录音。敬请谅解。
录音在履行完使命后会被迅速消去。